根据地区旅游局和县政府、县安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江旅游安全事故紧急救援预案。 一、旅游救援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旅游救援工作的目的是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时,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尽最大的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物的损失,把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保护旅游者的基本权利和利益,维护我县旅游业的声誉。 二、救援程序 (一)报告。1、在旅游景区、饭店、旅行途中或其它场合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后,报告人和报告单位除向当地消防、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报告外,要同时向旅游局报告。旅游局接到事故报告后,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最快的速度,向上级旅游局、县安委办等部门报告。事故旅游团队的接待社和组团社除了向有关部门报告外,还必须直接向国家旅游局报告。2、报告内容应准确明了。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国籍、事故原因、善后处理、当事人重要反映、投保和理赔情况。 (二)急救。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及时赶赴现场。有火情,配合消防部门灭火;有伤亡人员的,应及时报告卫生部门,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三)重伤员的转运。重伤员经现场急救后,要及时转送到有合适医疗条件的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应伤员要求,在办妥有关手续,可派医护人员协助伤员转院,转外地或境外。 (四)保护现场。在公安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有关单位要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如因现场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物件时,应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五)其它事项。有关单位做好伤亡人员的确认,通知游客家属或游客所属使领馆,做好家属的接待、理赔等。 (六)善后处理。基本原则为:依法办事,尊重当事人意愿。尽早开放现场,尽早对外报道,尊重当事人习俗习惯。 (七)总结。事故单位在处理工作基本结束后,应进行书面总结,报旅游局,总结内容包括:事故原因、善后处理、经验教训以及防范和改进措施。 三、救援电话 旅游救援协调机构:(0856)6222156 6230568 匪警:110 火警:119 县医院急救:(0856)6230999 中医院急救: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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