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根据地区旅游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安委办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旅游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一、值班人员接到旅游安全事故的报告后,要了解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发生的初步情况;3、事主接待单位及事故有关的其他单位;4、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并立即向值班局领导报告,对重大伤亡事故,当日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二、事故处理原则上由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以及事故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值班人员要及时了解情况,并积极协助参与事故的处理,做好上承下达工作。 三、事故发生后,值班人员要通知报告单位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公安部门。有伤亡的情况应立即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并及时报告卫生部门。 四、伤亡事故发生后,报告单位在及时组织救护的同时,应检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并进行登记。 五、事故处理完毕后,要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将情况写出专题报告报县旅游局。 六、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旅游局和县安委办报告。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局安全事故处理电话: 0856—622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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